佛山市顺德区顺德高新区文化广场东南侧地块租赁项目
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顺德高新区文化广场东南侧地块的使用权,欢迎符合资格的竞价人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顺德高新区文化广场东南侧地块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Z10-440606-2026-0136-013-2026
备注:其他交易内容请查阅《项目交易细则》。
二、竞价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
2.禁止曾经违反竞价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悔拍、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租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价。
3.对于曾经违反竞价会场纪律、扰乱竞价秩序的意向竞买人,禁止其参加本次租赁权网上竞价。
4.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无拖欠出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税项、费用等、无不良的竞价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6.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竞价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及竞得人。
2.竞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交易方案规定的增加幅度。在规定竞价时间内,若无人应价,则本项目流标。
3.经相关部门及出租方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有权向竞得人追讨重新交易的成交价低于本次竞价成交价差额部分及重新组织交易的全部费用和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竞价人相互串通竞价的;
(2)竞价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情况的;
(4)竞得人成交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
(5)竞买人不符合“竞价人资格及要求”;
(6)竞得人不按要求缴交履约保证金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竞价申请及获取竞价文件
1.有意参与的竞价人可点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交易系统”-“服务系统”模块,选择“佛山市云平台资产交易系统”访问或点击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竞价文件。如有关于本项目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竞价者密切留意,条款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构成竞价文件的一部分,对竞价人有约束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竞价文件。
2.如有意向提交竞价申请及参与竞价请点击进入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右上角“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操作手册可在该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阅)。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5200.00元(大写:伍仟贰佰元整)。
2.各竞价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随机账户中(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得将同一笔交易保证金分开转入同一账户。以现金方式将交易保证金缴存至交易保证金账户的,或未按交易公告(方案)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无效。
六、交易时间 (以下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8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2.提交竞价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09日08时30分至2026年10月18日下午5时30分止(北京时间), 竞价人须于竞价申请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
3.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8日下午5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到账则不能参加竞价。
4.网上报价时间: 2026年10月19日下午03时至03时30分。
七、其他事宜
1.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价申请和竞价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2.竞价人可自行或联系出租方到实地勘察竞价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3.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1.出租方: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顺德智创园4号楼6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7-26362912
2.代理机构:广东明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联系人:钱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660426
3.项目监督单位: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7-26363262
4.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757-83990765、2283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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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口腔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06-440601-2026-0062-001-2026-02
项目名称:佛山市口腔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口腔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①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②本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6,900,000.00元;合同期限以上述两种情况先达到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口腔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口腔医院医疗辅助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09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现场开标地点: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层开标四室(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 2 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 D 座 1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的获取方式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5. 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口腔医院(佛山市牙病防治指导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9号
联系方式:0757-82814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系方式:0757-8320520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2-3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信息:
3.产权证照情况:有土地证,无房产证。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营风险。
4.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租人缴清当月租金。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三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10%。首三个月改造装修期的租金按成交价的50%计收,改造装修期纳入租金递增周期。
5.其他约定:
(1)该物业内有供电设施(变压器及电房)配套使用,承租方不得破坏该设施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上述供电设施需确保向原水利所宿舍供电,原水利所宿舍所产生的电费按供电局计价标准计收,由承租方代收代支。
(2)承租人自物业移交之日起两年内须按照建筑风貌方案(详见租赁合同书附件3)对租赁物进行物业外立面改造,且改造投入不少于50万元,若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必须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改造投入费用以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如物业改造投资总额未达到要求的,承租人须在出租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物业改造投资差额部分(即50万元减去实际物业改造投资总额)向出租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否则视为承租人根本违约。
(3)租赁期间,如因实施河道整治、步道建设等需要减少空地租赁使用面积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退还,租赁面积及租金按实际情况调整。
(4)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修理、重作、更换租赁物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智能烟感器等),使之能达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概由承租人承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须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交。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须以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竞买,只能以自然人(经营者)名义申请和交纳保证金;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以其本人名下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
2.本次网上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意向人可登录“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jy.zsj.foshan.gov.cn:55524/fswz/zcjy/asset_trade.html)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意向人申请参与竞价的,点击右上方“登录系统”按钮,进行登录操作。如有关于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意向人密切留意。
4.首次参加项目的竞买申请人需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600/index)注册“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完成实名核验,完善基本信息,可信等级须达到4级及以上,角色选择“响应方 - 投标人”。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手册(竞买人)》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主体注册及登录操作手册》,参与竞买前请务必认真研读上述操作手册。
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使用电脑操作过程中,请使用Edge、360、谷歌等主流浏览器。请勿使用IE浏览器,如出现不正确使用浏览器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意向人、申请人、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5.意向人需要现场查看交易资产状况的,请与招/出租人联系。
6.本次网上竞价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书面、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交易时间
1.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时30分止;
2.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6时;
3.网上报价时间: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网上报价时间结束后,如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则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
(四)特别提示
1.招/出租人承诺已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招/出租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通过佛山市资产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粤公平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交易文件、租赁期限、合同条款等)并不构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项目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意向竞买人一经申请参加竞买,即视为知晓、认可项目现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招/出租人对本《交易文件》拥有解释权,招/出租人主管部门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质疑投诉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1.如遇技术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云平台运维团队,联系电话:0757-83991581。
2.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7-86322057、81631272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187949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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